加工合同纠纷怎么开庭
合同纠纷开庭的进行流程是:
1、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,宣布法庭纪律;
2、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;
3、法庭辩论终结后,审判长征询各方最后意见;
4、法庭辩论终结,应当依法作出判决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七条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七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七条
开庭审理前,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,宣布法庭纪律。开庭审理时,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,宣布案由,宣布审判人员、书记员名单,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,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。
第一百三十八条
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:
(一)当事人陈述;
(二)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,证人作证,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;
(三)出示书证、物证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;
(四)宣读鉴定意见;
(五)宣读勘验笔录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判断
1、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,宣布法庭纪律;
2、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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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法庭辩论终结,应当依法作出判决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七条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七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七条
开庭审理前,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,宣布法庭纪律。开庭审理时,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,宣布案由,宣布审判人员、书记员名单,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,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。
第一百三十八条
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:
(一)当事人陈述;
(二)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,证人作证,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;
(三)出示书证、物证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;
(四)宣读鉴定意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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